DV 方法列在《基线要求》§3.2.2.4 中:放在 DNS TXT 记录中(ACME dns-01)或约定 HTTP 路径下(http-01)的随机值、TLS-ALPN 挑战(tls-alpn-01),以及该域名的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人。自2025年起,公共 CA 还必须从多个网络视角佐证域名验证结果,使得仅在单一网络内的 BGP 或 DNS 劫持更难被利用。
DV 证书带有策略 OID 2.23.140.1.2.1,主体中不包含组织信息。网络上几乎所有证书都是 DV 证书,因为签发可以通过 ACME 完全自动化。验证结果可以在有限时间内复用:根据投票 SC-081v3,这一期限已于2026年3月15日从 398 天缩短到 200 天,并将于2029年3月降至 10 天。
浏览器对 DV、OV 和 EV 证书的显示完全相同,因此验证级别不会改变用户看到的内容;它证明的是签发时对该域名的控制权。